前幾天,小明注意到,北京一些部門公布了網絡輿情應對和政務微博的維護費用。其中,北京市旅游委最受關注,其微博微信及新聞監測預算較高,達90萬元。 話說這個開支去年不少部門已經實施,名目大同小異,花費差別較大,多則數十萬,至少也要十萬元。據報道,對于輿情監測市場規模的猜測,從輿情軟件市場10億元,到輿情信息服務業100億元,依然眾說紛紜。 因此,小明也想搞明白,“輿情監測”火熱的背后,還有哪些注意事項。 【擺事實】 小明查看了“中國政府采購網”等網站,才突然發現,“輿情監測”這個市場那是相當地熱鬧,對定義的理解也是仁智各見,大致分為幾類: 1、“設備”市場。比如,蘇州市委宣傳部采購時介紹說購買的是“輿情監測系統軟件”,認為這是“一套適合我市實際的操作平臺,包括與蘇州相關的輿情詞庫、數據庫和信息處理模塊、框架及模式等。”類似的理解,還有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、江西省贛州市委宣傳部等單位。 2、“服務”市場。現在,輿情分析師已成為一種職業,很多政府部門也將相關的培訓,以及對有關社交媒體等媒介的運用,作為“輿情監測”的主要內容。比如,廈門市委宣傳部購買的項目名稱是“互聯網輿情監測服務”,包括“平臺建設”和“輿情服務”。 3、“報告”市場。不少政府部門干脆直接購買一些輿情監測機構的《輿情監測報告》,還有一些就是“私人定制”。在剛才提及的廈門市委宣傳部的要求中,提出需要“提供涉及廈門的輿情(周報、月報、季度報、半年報、年報),詳細分析廈門本地輿情事情。還有售后服務:提供7×24小時電話服務,工作日內1小時響應。” 4、“交易”市場。小明在一些相關輿情監測機構的介紹中發現,“輿情監測”儼然“危機公關”的另一套馬甲,說白了,就是我負責提供錢,你負責滅火,采取刪帖、屏蔽等手段,消除網絡上的負面新聞。某地級市的招標要求中提出“對1000個以上的境內網站(新聞網站、論壇、博客等)實時監測、采集、內容提取”,具體說就是危機公關業務。 據不完全統計,截至2013年底,全國共涌現出800多家輿情軟件企業,預計2014年會突破1000家。 【講道理】 在小明眼里,“輿情監測”不僅僅是個“大市場”,更是由一系列問題組成的“大學問”。 政府該如何理解“輿情監測”,如何監測,是自己親自監測,還是服務外包?購買的到底是什么,軟件、服務、報告、還是交易?監測到民意之后又該如何處理?是組織人員滅火,還是從善如流,借機提升自身的科學決策與公共服務水平?監測內容是“保密對象”還是“公共產品”?如何判斷和檢測政府部門的這個錢花得值不值? 在一份關于墊江縣委宣傳部采購互聯網輿情監測服務的公告中,小明就發現這樣一句話:“此次采購內容為保密項目不宜采用公開招標。”這也算保密? 可見,“輿情監測”風生水起的同時,卻存在著高度不透明,也不乏魚目混珠等亂象。雖然對于不少地區和部門來說,確實是認識到輿情民意的重要性,通過這一途徑助推公共服務,也暴露出一些消極的認知態度,所謂的“輿情監測”,不過是“輿情控制”換了個說法。 輿情監測正在成為一種趨勢,從根本上說,其功能主要應是了解民意,發現問題、解決問題,是政府利用網絡和科學手段,服務民眾、自覺接受監督的一種途徑。 【下結論】 鑒于目前“輿情監測”的市場較為混亂,也鑒于政府部門預算中對“輿情監測”披露的信息還不夠充分,小明期待: 1、不要胡亂花錢。凡是采購“輿情監測”項目的政府部門,進一步公開具體的信息,也讓公眾打個分,“親,看看這個買賣劃算不劃算”? 2、不要唱歪了經。對輿情監測的對象,不能一刀切,分別對待。對于正當訴求,盡快協調解決;對于傳聞流言,給以澄清回應;對于嘲諷調侃,給以包容理解;對于造謠中傷,給以依法打擊。